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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开启严格的舱单传输时效控制
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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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ronghai
|
发布时间:
2019-11-15
|
19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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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船靠港前24小时传输舱单
各同事:
海关总署144号公告于今天(11月15日
)正式实施,
开启严格的舱单传输时效控制,集装箱货物需在需船靠港前24小时,做完舱单传输申报工作。超过24小时时限后,舱单修改和发送会产生海关处罚,视情节轻重,最高将会有5万美金的处罚。请大家尽早确认好数据并传输舱单,避免因舱单修改或者晚发送产生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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